在标志设计中应该遵循哪些原则,根据成功的经验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 独特性
独特性是标志设计的最基本要求。标志的形式法则和特殊性就是要具备各自独特的个性,不允许有丝毫的雷同,这使标志的设计必须做到独特别致、简明突出,追求创造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,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。因此,标志设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区别于现有的标志,应尽量避免与各种各样已经注册、已经使用的现有标志在名称和图形上相雷同。只有富于创造性、具备自身特色的标志,才有生命力。个性特色越鲜明的标志,视觉表现的感染力就越强。
二、 注目性
注目性是标志所应达到的视觉效果。优秀的标志应该吸引人,给人以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。因为只有引起人的注意,才能使标志所要传达的信息对人产生影响力。在标志设计中,注重对比、强调视觉形象的鲜明与生动,是产生注目性的重要形式要素。特别是公共性标志设计,不仅要求在常规环境中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,而且还要求能在各种不同的环境条件中都能保持较强的视觉冲击力。商标设计也要求在各种不同的应用中,都能保持良好的商标视觉形象,使商标无论是在商品的包装上,还是在各类媒体的宣传中,均可起到突出品牌的积极作用。
三、 通俗性
通俗性是标志易于识别、记忆和传播的重要因素。通俗性不是简单化,而是以少胜多、立意深刻、形象明显、雅俗共赏。通俗性强的标志具有公众认同面大,亲切感强等特点。对于商标而言,一般通俗的商标形象,首先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响亮、动听的商标牌名,以好的牌名为基础,综合考虑商标的特点,选择最佳方案,再进行具体的图形设计。一个好的商标牌名不仅影响到今后商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和传播,还决定着设计者的整个设计过程和最后效果。优秀的商标应该具有以下几点:
1、 结合商标的内容和特性,和商品有内在的密切联系;
2、 根据商标注册的时间,能体现一定的思想内容和时代精神;
3、 现代商标应富有人情味和生活气息,给人以一种亲切感和轻松感。因此尽量使商标具有讲得出、听得进、看得懂、传得开的特点。对商标设计还应追求牌名响亮、动听、顺口,造型简洁、明晰、易于识别的效果,使商标无论在听觉和视觉上都具有通俗、易记的个性特征。
四、 通用性:
通用性是指标志应具有较为广泛的适应性。标志对通用性的要求,是由标志的功能和需要在不同的载体和环境中展示、宣传标志的特点所决定的。
1、 从对标志的识别性角度,要求标志能通用于放大或缩小,通用于在不同背景和环境中的展示,通用于在不同媒体和变化中的效果。也就是说,一个成功的标志无论是北方大还是被缩小、无论是在近距离还是在远距离、无论是在繁杂的环境中还是在空旷的空间里、无论是在静态还是在动态时,都应保证能使观者较迅速地正确识别。
2、 从对商标在产品造型、包装装潢的通用角度,要求商标的造型不仅美观,还需要注意使商标能与特定的产品的性质、以及包装装潢的特点相协调。从对标志在复制、宣传媒体的通用性角度,要求标志不仅能适应于制版印刷,还需能适应不同材料载体的复制工艺特点。如使标志的形象适应于金属材料刻、塑、铸、煅等复制工艺(铸,是用模具,把金属烧熔浇铸成模型)(煅是把金属加热到一个临界温度,进行冲压等工艺改变金属的性能煅不会改变金属物体的大致外形,但是会使性能特别是表面性能发生改变,通常是表面处理的工序);适应于不干胶、霓虹灯等复制工艺;适应于快节奏的电视屏幕复制展示等。
五、 信息性:
标志的信息传递有多种内容和形式。其内容信息有精神的,也有物质的:有实的,也有虚的;有企业的,也有产品的;有原料的,也有工艺的。其信息成分有单纯的,也有复杂的。标志信息传递的形式,有图形的、有文字的,也有图形和文字结合的;有直接传递的,也有间接传递的。人对信息的感知,有具象的,也有抽象的;有明确的,也有含蓄的。一般而言,标志信息的处理与调节,应尽量追求以简练的造型语言,表达出既内涵丰富,又有明确侧重,并且容易被观者理解的兼容性信息为最佳。优秀的标志都具有形象简洁、个性突出、信息兼容的知觉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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